艺术是在传播中生存的,艺术媒介是在媒介技术演进中变化的。为坚定走好高质量发展背景下新时代高水平传媒人才培养之路,响应我校“四美四育”美育育人体系的建构与实践。5月8日下午,传媒学院党委、关工委主办,学生党支部、学工办承办的主题为《理解艺术传播:媒介的视角》的学术讲座在传媒学院报告厅举行,讲座由陈霖教授担任主讲,邱圣茹老师主持。
陈霖教授从传播的观念为切入点,通过对《关键词:文化与社会的词汇》以及《作为文化的传播》两本书主要观点的阐释中突出传播与文化艺术的深层联系。他认为,艺术即传播,艺术作品或艺术活动承载着持定的观念意识与审美趣味,并且在艺术创作过程中缔结着各种关系,从而形成一种互动与交流。为了更为直观具体表现艺术传播如何会触发多种交往,通过“黄河母亲”的雕塑作品以及《被遗忘的梦的洞穴》纪录片等艺术传播案例让同学们生动形象地感受到艺术传播相较于文字传播的有力冲击性。
在对《媒介研究批评术语集》的梳理中,他指出媒介不仅是静态的装置或基底,更是动态的连接与转换。艺术作为媒介实践的过程,由不同层面的媒介运作构成。因此艺术传播的内涵源于媒介在艺术进程中的多样性运作,艺术传播本质上就是一种媒介实践。这一观点的梳理与阐释,让同学们对艺术传播与媒介之间的关系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与此同时也为同学们从媒介视角看艺术传播提供了很好的参考样本。
最后,陈教授通过对《明日神话》的个案分析讲述了私人订制到公共艺术的过程,他从背景元素的迁移与叠加、地域建构合作与竞争的网络以及空间的连接与拓展三个方面对《明日神话》进行个案分析,作为艺术传播的经典案例,为我们考察艺术传播中的媒介运作提供了经验的“场所”。
在讲座结束之际,陈教授与同学们进行了深度的互动交流,同学们积极发言,陈教授也对这些问题进行耐心的解答,他认为不管是造型艺术、声音艺术还是影像艺术,对于艺术媒介的传播探索,要将艺术本身作为媒介去分析,寻找出艺术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并在此基础上尽可能发掘与拓展艺术媒介的应用
随着媒介的继续演进,艺术传播的模式还将发生变化。通过本次讲座,同学们深入把握了艺术传播的媒介特征,艺术先天的媒介特性决定了艺术的传播基质,媒介的演进决定着艺术的创作媒介、文本媒介和传播媒介的变化,决定着艺术文本形态的不断丰富,也决定着艺术创作主体、传播主体、接受主体角色的变化。身为传媒学子,我们应积极把握这些变化,并将其丰富于艺术创作中,扩大艺术传播范围、增强艺术的影响力!
专家介绍
陈霖,苏州大学传媒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高等院校影视学会媒介文化专业委员会理事,江苏省美育教指委委员,复旦大学信息与传播研究中心研究员,苏州市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主要研究领域为媒介文化与艺术传播、文学与文化批评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交往理论视阈下的 城市公共艺术传播研究”,担任国家社科重大项目“网络亚文化传播机制与引导研究〞、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重大项目“数字城市共同体研究;媒介视⻆下的新都市文明“子项目负责人。在《新闻与传播研究》《文艺研究》《江苏社会科学》《探索与争鸣》等杂志发表期刊论文60余篇,著有《事实的魔方》《迷族:被神召唤的尘粒》《粉丝媒体:越界与展演的空间》《因疏离而贴近》《数字叙事十讲》等 。担任上海世博会官方纪录片《城市之光》文学指导,《苏州史纪》文学撰稿等。